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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“特殊体质”当“生财之道”,一男子被判刑
信息来源:研究室 发布日期:2024-03-28

明知自己对麻药过敏,却奔波浙江多地,到十多家牙科诊所要求打麻药拔牙,待过敏症状出现,便开口索要钱财。近日,海宁市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费某有期徒刑2年5个月,并处罚金3万元。

江某在海宁经营一家牙科诊所。2023年10月的一天上午,一名中年男子来到诊所,称要拔一颗蛀牙。经检查,男子确实有一颗牙齿已经蛀掉需要拔除。经询问确认男子没有高血压等疾病史后,江某开始给男子注射麻药准备拔牙。

没想到,麻药注射了一半,男子突然表示头晕、呼吸困难,并出现了脸红、出汗等症状。江某立刻停止注射麻药,主动要求带男子前往医院诊治。但男子一口认定自己是麻药过敏,并称自己朋友众多,如果让他们知道了,担心会过来砸了江某的诊所,不如让江某转账5000元,自己前往医院挂盐水私了。

由于诊所里还有其他病人就诊,不愿过多纠缠的江某只能按费某要求转账5000元了结此事。但事后,江某越想越觉得有问题,于是前往派出所报案。很快,男子费某被抓获归案。

原来,费某早知自己对麻药过敏,一打麻药就会出现流汗、心慌等症状,但过一会儿就会自行好转。换做是别人,肯定会避免使用麻药,但费某却“反其道而行之”,利用自己的这项“特殊体质”,多次到牙科诊所以看牙的名义让医生给自己注射麻药,随后以麻药过敏为由要挟对方并索要钱财。2023年9月至11月间,浙江有十余家牙科诊所遭费某“碰瓷”索要钱财。另外,费某之前有多次犯罪前科,罪名也都是敲诈勒索。
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威胁、要挟的方法,多次强行索要他人钱财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。由于费某系累犯,依法应从重处罚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